1月5日,記者獲悉,《四川省突發事情應急預案办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计划》)已正式印發。根據《實施计划》內容,四川將树立健全覆蓋天然災害、事端災難、公共衛生事情和社會安全事情的全省突發事情應急預案體系。依照拟定主體,將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其间,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包含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編制的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鄉鎮(大街)編制的應急預案﹔各類功用區(開發區、工業園區、風景區、港口等)編制的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區域性流域性聯合應急預案、严重活動保证應急預案、重要目標保護應急預案、應急保证類應急預案等。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包含企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社會組織等編制的應急預案。
科技賦能是應急預案拟定的關鍵手法。在《實施计划》中说到,省應急办理部門負責統籌省級應急預案办理數智化建設,規范應急預案數據標准,推動實現省、市、縣、鄉四級應急預案數據互聯互通、動態更新、同享共用。
此外,應急預案需適時進行優化修訂,編制部門(單位)應树立定时評估准则,剖析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實現動態優化。其间,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一次,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1至3年進行評估和修訂。(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魏捷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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