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椰汁”商标确定无效最高检:商标不得危害国家利益

发布时间:2024-10-14 03:44:35 来源:爱游戏官网冠名意甲

  

“特种兵椰汁”商标确定无效最高检:商标不得危害国家利益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一同涉“特种兵生榨椰汁”商标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案中,检察机关监督以为,涉案产品包装、装潢以“特种兵”商标及元素规划,收效判定已确定商标将发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运用,被诉公司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4月25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之际,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上述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事例。

  2018年4月12日,湛江市苏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某公司)以海口市椰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某公司)、天长市新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某公司)等私行运用其闻名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余杭区法院)。

  2018年10月28日,余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定,以为:苏某公司为“特种兵生榨椰子汁”产品的授权生产商,享有闻名产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权。椰某公司、新某公司私行运用与苏某公司闻名产品近似的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定椰某公司、新某公司中止对苏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补偿苏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5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新某公司不服,上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8月14日,二审判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新某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再审。2019年12月5日,法院再审裁决驳回新某公司的再审请求。

  新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市检察院)请求监督。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查明涉案包装、装潢构成要素中第11118542号“特种兵THE SPECIAL ARMS及图”商标的状况。经查明,该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决无效,以为“特种兵”是众所周知的军种称号,将其作为商标用在核定产品上,简单使相关大众将产品与军用物资联系起来,易对我国政治、军事等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发生不良影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景象。后经行政诉讼,法院保持上述裁决。

  杭州市检察院还查明,与涉案包装、装潢构成要素中商标标志相同的第16972248号“特种兵THE SPECIAL ARMS及图”商标,已被法院确定归于有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运用。

  检察机关经审查以为,苏某公司的涉案产品包装、装潢是以“特种兵”商标及相关元素为中心进行规划构思,现有收效判定确定相关商标标志会发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运用。涉案产品包装、装潢将“特种兵”商标及相关元素作为明显辨认部分,且包装、装潢中的迷彩图画等其他构成要素均与该商标文字及图形具有较高相关程度,故涉案包装、装潢不具有取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根底,不该作为有必定影响的包装、装潢遭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杭州市检察院提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2023年1月17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23年6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定,以为:涉案包装、装潢是以“特种兵”商标及相关元素为中心进行规划构思,其间第11118542号商标在产品包装、装潢上得到完好出现,“特种兵”商标及相关元素为涉案包装、装潢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能够随意替换的要素。现已有收效判定确定与本案所涉商标标识完全相同的“特种兵”文字及图形作为商标注册会发生不良影响,在此状况下将“特种兵”商标及相关元素作为明显辨认部分的涉案包装、装潢,因与该商标密不可分,易引发顾客将该包装、装潢的全体与“特种兵”发生联想,难以遭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吊销一、二审判定,驳回苏某公司悉数诉讼请求。

  最高检在论述该案典型含义时称,经营者在规划包装、装潢时,应当留意避开运用简单发生不良影响的要素,不能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共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在先已对与本案所涉产品包装、装潢根本相同的规划所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子作出确定,类案的处理定论对本案具有极端严重的参阅含义。关于存在类案的景象,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案子监督中应查明类案的裁判状况,保证裁判规范共同。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